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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尼泊爾人蹲日本冤獄15載 檢方不考慮道歉 [打印本頁]

作者: 流水小樽    時間: 2012-11-8 18:33:13     標題: 一尼泊爾人蹲日本冤獄15載 檢方不考慮道歉

日本東京高等法院7日認定尼泊爾人戈文達·普拉薩德·邁納利無罪,正式終結這樁15年冤案。

案件曾反復折騰

東京地方法院主審法官小川正持裁定,兇手可能另有其人,邁納利所受有罪判決存在“合理疑問”。檢方決定不上訴。

邁納利現年46歲,1994年抵達日本,在東京附近千葉縣一傢飯店打工,1997年5月因涉嫌殺害一名日本女性遭逮捕。

2000年4月,東京地方法院裁定邁納利搶劫殺人罪名不成立,但東京高等法院同年12月推翻裁決,判處他終身監禁。2003年10月,日本最高法院駁回邁納利的上訴,維持東京高院判決。

邁納利堅稱“無罪”,2005年要求重審。2012年6月,東京高院決定重審,同時決定釋放邁納利。

邁納利獲釋後,由於簽證過期,同月遭日方遣返回尼泊爾。

獲知無罪裁決,邁納利7日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說:“我在高牆裏度過15年,自己與自己說話。我終於等來今天。”

在妻子和孩子陪同下,他站在自傢陽臺上,接受親友和鄰居祝賀。“這是我們傢最高興的一天,”妻子拉達說,“我們等這一天等瞭很久,堅信它終會到來。我們從來沒有放棄。”

多虧發現新證據

1997年3月19日,警方在東京都涉谷區一座公寓一樓一間空屋內發現一名女性的屍體。

受害人39歲,東京電力公司僱員,遭兇手勒死。法醫檢驗屍體,推斷她3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遇害。

邁納利住在這座公寓附近,認識受害人。他5月遭警方逮捕,6月遭起訴。

2005年,邁納利的律師要求重新審理這樁案件。新證據顯示,受害人體內精液不屬於邁納利,而先前調查忽略瞭這一點。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結果顯示,受害人體內精液、指甲內的殘留物和屋內毛髮屬於另一個人。邁納利的律師說,1997年,當時的技術無法對極微量殘留物作DNA分析。

東京高院上周開庭重審,檢方承認,邁納利不是兇手。

東京警視廳7日說,他們認真對待高院裁決,將重新調查這起案件。

檢方不考慮道歉

在日本,死刑或終身監禁最終裁決後重審的案例不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共有8起,包括邁納利的案件。

邁納利的律師和支持者先前呼籲就檢方查案和起訴過程作第三方調查,然而檢方認定“沒有犯下差錯”。

邁納利說,獄中生活“恐怖、痛苦”。接受祝賀後,他舉行記者會,要求日本當局道歉。“關鍵證據遭隱藏、審理不公正,我蒙受不白之冤,”他說,“警方、檢方和其他所有應承擔責任的人應向我、傢人和我的國傢道歉。”

東京高院在判決中沒有致歉。時事社援引東京高等監察廳副檢察長青沼隆之的話報導,“真相尚未查明,說冤案為時尚早”,“現階段不考慮”直接道歉。

邁納利說,律師準備尋求賠償。共同社報導,按照日本法律,邁納利可能獲得多至6800萬日元(約合85萬美元)賠償。一名因謀殺罪入獄的男子2010年改判無罪,坐牢17年半,獲得大約8000萬日元(100萬美元)國傢賠償。(惠曉霜 新華社特稿)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2-11-8 21:17:33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2-11-8 21:17:49

我這樣算沙發嗎?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2-11-8 21:18:55

看貼回復是好習慣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2-11-8 21:32:26

線上等線上等
作者: nh88    時間: 2012-11-8 22:05:37

謝謝樓主啊!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11-8 23:18:48

應該加分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11-9 04:47:14

既然來了,就留個腳印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11-9 07:04:14

這個論壇常常都會有一些新鮮的玩意!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2-11-10 08:10:17

要是能加精華就好了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2-11-11 07:20:55

這貼子你會收藏嗎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11-12 08: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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