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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羅馬頒法令禁止在古跡周邊吃喝 罸款可達500歐 [打印本頁]

作者: samfung520    時間: 2012-10-24 23:51:47     標題: 羅馬頒法令禁止在古跡周邊吃喝 罸款可達500歐

據《紐約時報》24日報導,羅馬市市政當局頒佈一項法令,規定在羅馬市區“具有特定歷史、藝術、建築和文化價值”的區域內吃喝屬於非法行為。對隨意吃喝的慣犯,罸款可高達650美元(約合4000元人民幣)。據悉,這一舉措旨在更好地保護羅馬的名勝古跡,例如鬥獸場、萬神廟和西班牙廣場。

目前,羅馬警察正在城內衆多古跡周圍巡查,嚴厲打擊“不負責任”的吃喝行為。一對外國遊客夫婦因為在西班牙廣場的臺階上吃東西而被警察盯上,他們手上拿著的“犯罪證據”是三明治。

很多人對新法令錶示不滿。一名店員說:“警察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去處理,而不是緊盯著吃三明治的人。”也有人認為新法令範圍太廣,連吃個冰淇淋都會被罸款。數百名抗議者19日在通往市政廳的道路上集體吃比薩和三明治,以此錶達不滿。 (侯濤)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2-10-25 03:10:59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2-10-25 03:17:16

我幫你這一帖頂起來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2-10-25 03:17:18

偶啥時才能熬出頭啊.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2-10-25 03:22:57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2-10-25 03:23:02

沒人理我。。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10-25 03:36:25

是樓主原創嗎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10-25 04:07:06

不錯,看看。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2-10-25 05:25:41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2-10-25 07:52:39

賺點分不容易啊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10-28 01:22:58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11-1 08:59:52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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