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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頒法令禁止在古跡周邊吃喝 罸款可達500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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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fung520
時間:
2012-10-24 23:51:47
標題:
羅馬頒法令禁止在古跡周邊吃喝 罸款可達500歐
據《紐約時報》24日報導,羅馬市市政當局頒佈一項法令,規定在羅馬市區“具有特定歷史、藝術、建築和文化價值”的區域內吃喝屬於非法行為。對隨意吃喝的慣犯,罸款可高達650美元(約合4000元人民幣)。據悉,這一舉措旨在更好地保護羅馬的名勝古跡,例如鬥獸場、萬神廟和西班牙廣場。
目前,羅馬警察正在城內衆多古跡周圍巡查,嚴厲打擊“不負責任”的吃喝行為。一對外國遊客夫婦因為在西班牙廣場的臺階上吃東西而被警察盯上,他們手上拿著的“犯罪證據”是三明治。
很多人對新法令錶示不滿。一名店員說:“警察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去處理,而不是緊盯著吃三明治的人。”也有人認為新法令範圍太廣,連吃個冰淇淋都會被罸款。數百名抗議者19日在通往市政廳的道路上集體吃比薩和三明治,以此錶達不滿。 (侯濤)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2-10-25 03:10:59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2-10-25 03:17:16
我幫你這一帖頂起來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2-10-25 03:17:18
偶啥時才能熬出頭啊.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2-10-25 03:22:57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2-10-25 03:23:02
沒人理我。。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10-25 03:36:25
是樓主原創嗎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10-25 04:07:06
不錯,看看。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2-10-25 05:25:41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2-10-25 07:52:39
賺點分不容易啊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10-28 01:22:58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11-1 08:59:52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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