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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騙租津 下月區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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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10-19 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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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騙租津 下月區院審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歷來「最短命」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控串謀詐騙政府租金津貼七十萬元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二人暫毋須對控罪答辯,案件延至下月六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麥曾二人繼續准以五萬元現金保釋,裁判官錢禮並下令兩人若要更改住址,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知會廉署。
廉署經過短短三個月調查,昨正式起訴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及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等共六項罪名。
二人毋須答辯
消息稱,上任十二天便下台的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於七月十二日凌晨被廉署人員拘捕後,一直表現合作,並在扣留期間向廉署錄取警誡錄影會面中,不斷解釋當年他和曾景文如其他公務員一般,互租對方的單位,而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後來雙方因較喜愛居住對方的城市花園的單位,為了方便才立下授權書,授權對方可以出售所住的物業單位。
麥齊光更強調當他和曾景文互相授權出售單位時,他們已沒有再申領租金津貼,所以事件中根本不存在不誠實的意圖。至於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則在律師陪同下一直保持緘默,完全沒有回應廉署一切的提問。
曾擬聘「金牙大狀」
據悉曾景文目前正考慮聘請在法律界有「金牙大狀」稱號的資深大狀清洪辯護,但由於他一直生活節儉,擔心要花上數以百萬計的律師費,至今尚未落實,曾景文希望代表律師張雅棣能為他「打友情牌」,要求清洪給予優惠的收費折扣。至於麥齊光自被捕後即重金禮聘擅長刑事案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出戰,估計麥齊光將要花上起碼三百萬元打這場官司。
分別居住於舊山頂道花園台及山頂賓吉道的麥齊光和曾景文,昨在庭上均以「I understand」回應明白控罪。整個聆訊歷時僅十五分鐘,之後麥曾二人辦理擔保手續卻花上四十五分鐘之久。
六十二歲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五十七歲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指二人於八五年六月八日至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虛假地表示他們在所租用的北角城市花園單位中沒有財務權益,以及租約是與對方妻子訂立的,藉此向政府申領和收取自行租屋津貼。麥齊光和曾景文分別面對兩項及三項以虛假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罪名,發生於八六年八月至九○年十月,指兩人分別行使一份關於城市花園第九座二十二樓E室及二十一樓E室租用物業的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內容含有虛假成分。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三九四二——二○一二。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2-10-19 10:13:53
支持一下
作者:
傻QQ
時間:
2012-10-19 10:31:19
今天無聊來逛逛
作者:
Gopper
時間:
2012-10-19 10:32:49
支持一下吧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10-19 10:44:33
我又來囉,應該在前幾帖吧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2-10-19 11:14:49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10-19 11:17:28
看來不錯,回覆一下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2-10-19 23:25:19
謝謝分享了!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2-10-20 04:51:53
這論壇不錯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10-20 07:02:31
人生路長,回覆常常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2-10-21 07:05:45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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