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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指引數月內出爐 禁美容師「行醫」 [打印本頁]

作者: 雪之影    時間: 2012-10-14 07:29:45     標題: 指引數月內出爐 禁美容師「行醫」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於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旗下設立工作小組,身兼小組主席的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昨指,有關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的專業指引可於數月內出台,有關指引規定醫療程序只可由醫生主理,日後完成立法程序,指引即具法律效力,如果美容師進行醫療行為即屬非法行醫。
  高永文:擬保健也規管
  陳漢儀昨於電視台節目表示,希望盡快於數月內提出專業指引,針對美容服務和醫療程序作出區分,「讓市民在選擇服務時知道,如果是一個醫療程序,就要清楚是否由註冊醫生主理。」她又指,當指引立法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屆時「如果有一個美容從業員進行醫療行為,她╱他已經犯了條例,已經是非法行醫。」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於電台節目亦重申,將來醫病、保健、美容都會納入規管,「醫療的程序很闊,不但醫生幫病人打(針)那一下,整個程序包括醫生幫病人診斷、解釋清楚療程,令病人要明白是否有需要,以及療程的好處、承擔的風險等等。如果中間過程涉化驗程序、處理程序,全部都要受規管。」他說,將來這類醫療美容服務需要由專業人士進行,甚或需要取得專業認證。
  在提出指引前的過渡時期,衞生署、消委會會繼續做宣傳、教育工作,籲市民精明選擇。
  另外,陳漢儀提到,督導委員會希望檢討整體私營醫療服務,其一範疇是檢討私家醫院的收費水平,提高透明度。委員會於第一次開會後,會決定旗下工作小組的數目。本報記者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2-10-14 10:22:19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傻QQ    時間: 2012-10-14 10:26:27

哎 怎麼說那~~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2-10-14 10:26:46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2-10-14 10:34:59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Essi    時間: 2012-10-14 10:39:39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2-10-14 11:05:39

頂你一下,好貼要頂!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2-10-14 12:28:41

佩服佩服啊.
作者: 9394    時間: 2012-10-14 13:00:53

一個認真分享文章的樓主,謝謝你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2-10-14 21:26:35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2-10-15 07:53:44

沒看過這麼好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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