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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懂得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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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tra佬
時間:
2012-10-1 06:47:51
標題:
要懂得愛自己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寫此專欄時,是凌晨三時半,無法再入睡,走到書房看聖經及靈修,翻開了多年前與他人合著的靈修書籍,此書是由不同作者每天分享一段聖經及個人的反思,剛考這天正是自己寫的文章。文章其中一句是這樣寫的:「你有沒有常常無緣無故『捱更抵夜』,搞壞自己的身體?」在凌晨三時半看到自己曾這樣提醒別人的說話,感覺的確難以形容。
那段經文記載耶穌這樣說:「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可能我們很快便問誰是我的鄰舍,或說怎樣做到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呢?我們時有聽聞社會上與鄰舍不和的例子,最近修讀調解課程,得知很多需要調解的都是睦鄰關係的個案,往往為着雞毛蒜皮的事動輒報警,甚或大動干戈。
耶穌要求當然高,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的確很難,但內裏卻實在有一個充滿智慧的必要條件,卻經常被忽略,就是「愛自己」。若你連自己都不懂愛自己,又怎能懂得愛你身邊的人。或許你會說:「人人都懂得愛自己啦」。真的?恕我坦白,我認識很多濫藥的朋友,他們就是不懂愛自己的一群,他們讓藥物摧毀他們的身心。
「自私不同自愛」
很久前看過一篇文章,題目是《愛自己》:「你說你愛自己,可是卻好像不怎麼愛你自己。該吃飯的時候,你總是忘記;該睡覺的時候,你總是捱更抵夜;雨天出門,你懶得帶傘;寒風來襲,你又懶得加外衣;醫生說要常常運動,你卻定時定量補給咖啡因,你簡直是在折磨自己的身體。」
究竟我們是折磨自己還是愛護自己呢?年少時,我聽歌時無論用耳筒或用揚聲器總愛把音量扭得大大的,自己以為享受,鄰舍卻經常投訴令整條走廊都嘈吵起來,其實以前聽歌,莫說是整條走廊,簡直是另一座樓都聽得見!記得以前婆婆住在觀塘的「雞寮」(即現在的翠屏 ),那時我們住廿三座,經常與廿二座的居民「鬥大聲」,結果兩座人都受害。
若按照耶穌的說法:「愛鄰舍如同自己」,若我們真的愛自己,那就甚麼睦鄰問題都沒有了。你若愛惜你的聽覺,鄰舍就不用被逼聽你喜歡的歌。愛人如己的層次或許太高,窮一生也未必做到,不如我們先學習真真正正的愛自己吧。「自私不同自愛」,我們以上的行為就是自私的行為,既害人又傷己。各位讀者,這星期,我們嘗試減少做一項令你身體不斷受罪的事情,或加添做一項令自己更健康的事情吧!
編按:上周一《Give Me Five》專欄文章《讓學生做通識專家》,作者應為呂宇俊,特此更正。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2-10-1 10:05:30
這個站不錯!!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10-1 10:05:38
今天再看下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2-10-1 10:11:41
要不我崇拜你?行嗎?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2-10-1 10:14:53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2-10-1 10:15:53
看貼回復是好習慣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2-10-1 10:28:42
分享我的感謝,謝謝樓主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2-10-1 10:28:51
暈 不信啊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2-10-1 10:29:17
太棒了!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2-10-1 10:34:23
你喜歡貼子還是發貼子的人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2-10-1 10:42:56
感謝樓主
作者:
Essi
時間:
2012-10-1 10:45:52
我的媽呀,愛死你了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10-4 05:59:35
不錯不錯,我喜歡看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2-10-8 06:15:29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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