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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本修法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釣魚島實施逮捕等權利 [打印本頁]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8-29 19:04:14     標題: 日本修法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釣魚島實施逮捕等權利

日本參議院周三通過決議,抗議香港保釣人士登上釣魚島以及韓國總統李明博登上獨島。另外,日本參院國土交通委員28號,以全票贊成通過瞭《海上保安廳法》及《外國船舶航行法》修正案,內容包括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離島實施逮捕等權利,預計將會在29號的參院全體全議上正式獲得通過。

目前的《海上保安廳法》把海上保安官的警察權範圍限定為海上犯罪,因此即使發現遠方的無人島受到非法入侵也無法處理,隻能等待警察到來。

修正案則規定,海上保安官可代為履行警察職權實施搜查和逮捕。海上保安廳長官和警察廳長官,將發佈有關對離島的告示,包括日本稱尖閣諸島的釣魚島、東京都的南鳥島、日本叫沖之鳥島的沖島礁等。

由韓國實際控制的竹島即韓國稱的獨島及俄羅斯控制的北方領土,則不包括在內。

《外國船舶航行法》修定案規定,對於沒有天氣惡化等正當理由,而在日本領海內停泊或遊弋的外國船舶,可在發出勸告後直接命令其退出日本領海。

鳳凰衛視 綜合報道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8-29 21:07:15

樓主good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2-8-29 21:07:2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8-29 21:10:14

頂你一下,好帖要頂!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8-29 21:11:23

我又來囉,應該在前幾帖吧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2-8-29 21:13:17

這樣的帖子,一定會引起轟動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2-8-29 21:32:15

這年頭,分不好賺啊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8-29 21:37:42

哈哈 瞧你說的~~~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2-8-29 21:38:57

嚴重支持!
作者: nh88    時間: 2012-8-30 04:48:04

天天尼伊達,快樂似神仙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8-30 10:51:50

一個認真分享文章的樓主,謝謝你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2-9-2 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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