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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日本修法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釣魚島實施逮捕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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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8-29 19:04:14
標題:
日本修法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釣魚島實施逮捕等權利
日本參議院周三通過決議,抗議香港保釣人士登上釣魚島以及韓國總統李明博登上獨島。另外,日本參院國土交通委員28號,以全票贊成通過瞭《海上保安廳法》及《外國船舶航行法》修正案,內容包括賦予海上保安官在離島實施逮捕等權利,預計將會在29號的參院全體全議上正式獲得通過。
目前的《海上保安廳法》把海上保安官的警察權範圍限定為海上犯罪,因此即使發現遠方的無人島受到非法入侵也無法處理,隻能等待警察到來。
修正案則規定,海上保安官可代為履行警察職權實施搜查和逮捕。海上保安廳長官和警察廳長官,將發佈有關對離島的告示,包括日本稱尖閣諸島的釣魚島、東京都的南鳥島、日本叫沖之鳥島的沖島礁等。
由韓國實際控制的竹島即韓國稱的獨島及俄羅斯控制的北方領土,則不包括在內。
《外國船舶航行法》修定案規定,對於沒有天氣惡化等正當理由,而在日本領海內停泊或遊弋的外國船舶,可在發出勸告後直接命令其退出日本領海。
鳳凰衛視 綜合報道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8-29 21:07:15
樓主good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2-8-29 21:07:2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8-29 21:10:14
頂你一下,好帖要頂!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8-29 21:11:23
我又來囉,應該在前幾帖吧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2-8-29 21:13:17
這樣的帖子,一定會引起轟動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2-8-29 21:32:15
這年頭,分不好賺啊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8-29 21:37:42
哈哈 瞧你說的~~~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2-8-29 21:38:57
嚴重支持!
作者:
nh88
時間:
2012-8-30 04:48:04
天天尼伊達,快樂似神仙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8-30 10:51:50
一個認真分享文章的樓主,謝謝你
作者:
juny0385
時間:
2012-9-2 06:12:05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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