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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飭令遷出公屋 小販求覆核 [打印本頁]

作者: 點燃心火    時間: 2012-8-5 07:09:19     標題: 被飭令遷出公屋 小販求覆核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女小販為照顧父親及開工維持生計,經常離開其黃大仙上邨公屋單位,房委會發現該單位水表讀數在兩個月之間絲毫不變,上門巡查二十二次均無人應門,於是飭令女小販遷出,她不服決定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四十四歲申請人林美貞的兒子在寓所向記者表示,母親在旺角朗豪坊一帶當小販,開檔賣生果,記者致電林美貞,但她稱全日均要開工無暇接受訪問。
  水表讀數兩月不變
  林在入稟狀中表示,她與十九歲兒子及七十一歲母親,○九年開始入住黃大仙上邨詠善樓一單位,由於她要照顧並非同住的父親及經常開檔維持生計,故大部分時間不在家,而母親則在大埔耕田,但兒子及母親仍然在單位居住。
  房委會發現林所居單位的水表讀數,在一○年七月至九月期間絲毫不變,又於去年三月至五月二十二次派員到訪,均無人應門,於是裁定她並非經常持續在單位居住,濫用公屋資源及違反租約,去年八月向她發出遷出通知書。林向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亦於今年五月被駁回。
  入稟狀又指,林不知道公屋租戶若非連續三個月經常持續地居於公屋單位內,房委會便有權終止其租約,因此房委會應先向她發出警告信。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一──二○一二。記者 彭嘉賢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8-5 10:31:05

樓上的話等於沒說~~~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8-5 10:45:03

尼伊達看起來是個不錯的站喔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2-8-5 10:54:13

我想要`~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8-5 10:54:45

有一天醒來,我的電腦就看到尼伊達論壇了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2-8-5 11:19:57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2-8-5 11:26:41

是樓主原創嗎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8-5 11:53:10

分享一切美好的事物是樓主的責任,回覆是每一位會員的義務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8-5 12:35:32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2-8-6 11:06:51

終於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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