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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奧運會幾個比賽專案規則的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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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寶
時間:
2012-8-1 11:05:18
標題:
奧運會幾個比賽專案規則的補充規定
一、3米板跳水。運動員離板後,需在半空中停留1秒以上,以離板到落水時間最長計分,其他規定不變。
二、鏈球。將拆除運動員周圍的防護網,為安全起見,賽場不設裁判,不准觀眾進入賽場, 比賽成績以運動員自己上報的為准。
三、跳高。運動員起跳後,必須在橫杆上站立至少1秒,並做中國武術的“金雞獨立”式,才可落下,其他規定不變。
四、標槍。運動員首先將標槍至少投出30米,待標槍未落地之前將標槍接住,再向前投出, 仍以距離計分。
五、單杠,高低杠。單杠,高低杠的橫杆將採用橡皮代替,便於運動員在表演時甩得越高,拉得越遠,以提高觀賞性。
六、跳遠。運動員起跳後,在空中轉身,落地時須面朝起跳方向,面帶微笑正坐在地上,以後跟落點計分。
七、蹦床。在水池裏進行,運動員在水面進行向上蹦跳,以一分鐘內蹦的高度及個數計分。(此項的規定的目的是讓中華武術的淩波微步不致失傳)
八、球類。將全部採用實心鉛球,運動員一律穿鐵甲比賽。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2-8-1 11:24:31
要是能在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2-8-1 11:27:32
加油站加油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8-1 11:31:23
遇到好論壇中的好帖子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2-8-1 12:43:28
謝謝樓主啊!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8-1 12:47:42
看來這一帖沒有多少人回喔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2-8-1 13:14:56
呵呵,等著就等著...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8-1 13:38:31
真是有你的!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2-8-2 10:27:47
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頂的吧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2-8-5 06:36:07
分享我的感謝,謝謝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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