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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韓國廢除對不滿13歲兒童實施性暴力公訴時效 [打印本頁]

作者: 24gold24    時間: 2012-8-1 09:55:59     標題: 韓國廢除對不滿13歲兒童實施性暴力公訴時效

央視網消息(網絡新聞聯播編譯李婉然報道)據韓國《中央日報》8月1日報道,韓國將從8月2日起廢除對未滿13歲女孩或殘疾女性進行強姦的性犯罪者的公訴時效13歲女孩或殘疾女性進行強姦的性犯罪者的公訴時效。此前的公訴時效是15年。

韓國大檢察廳還表示,將採取“不寬容原則”,對向兒童、殘疾人實施犯罪的性犯罪者不使用緩刑,而是判處10年以上的重刑。目前,他們還決定申請對其進行位置追蹤裝置(電子腳鐐)佩戴和藥物治療的命令。

此外,性犯罪刑滿釋放或是緩期執行的在今後10年內不允許擔任醫療人員和學習指導老師的工作。利用校長、教師等職位之便猥褻兒童和青少年者,將不考慮被害者的意願,一律對其進行處罸。

以兒童、青少年為對象在地鐵等公衆密集場所對其進行猥褻或者利用通信媒體進行淫亂行為者,以及利用攝像機偷拍的性犯罪者都會被公開個人信息。不允許他們在幼兒園、學校、補習班等教育設施和體育設施以及公寓管理事務所等地就業。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2-8-1 10:34:58

我看不太到喔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8-1 10:37:46

沒看過這麼好的帖子!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2-8-1 10:42:44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2-8-1 10:55:43

好文章,和大家一起分享
作者: Essi    時間: 2012-8-1 11:24:31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2-8-1 11:31:23

不錯 不錯  比我強多了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2-8-1 13:29:40

不知道說些什麼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2-8-2 08:30:29

支持一下吧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8-5 01:41:12

謝謝分享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一心    時間: 2012-8-6 09:59:34

猛力的回覆,潛水值上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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