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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振聰再有兩物業「釘契」 [打印本頁]

作者: 蒼血    時間: 2012-7-21 07:46:00     標題: 陳振聰再有兩物業「釘契」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拖欠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訟費的商人陳振聰,再有兩個物業被「釘契」,包括將軍澳富麗花園一個單位及麥當奴道威豪閣一個車位,連同法庭較早前的頒令,現陳振聰共有六個物業被釘契。
  記者:彭嘉賢
  已故華懋集團龔如心的爭產案審結後,臨時遺產管理人向陳振聰追討一億六千萬元訟費,據悉,現時陳尚欠數千萬元未清繳。聆案官已於上月二十日應「管理人」的申請,就富麗花園單位及威豪閣車位頒下臨時釘契命令,管理人昨進一步要求聆案官將命令改為最終命令。
  陳振聰的大律師昨要求將案押後四星期,讓陳申請貸款,他指出,陳與第三方的貸款協議有望即將落實,顯示陳的確有計畫還債,而且取得貸款的時間,比管理人執行釘契命令,變賣物業償債會更快。陳已償還管理人的部分訟費,如果全部六個物業被釘契,套現後得出的總金額,仍未夠償還餘額,亦及不上陳將會取得的貸款數目。同時,管理人因為案件押後而引致的損失,可以金錢去彌補。
  僅憑信件稱協議獲貸款
  管理人則指出,陳已非第一次聲稱可以借錢償還訟費,而即使法庭下令釘契,亦不會影響陳取得貸款的能力,因為陳有更值錢的物業可以作為借錢的抵押。管理人已將聆訊通知陳的其他債主,包括華懋慈善基金及稅務局,以及律政司,全部均對釘契的申請表示中立。
  聆案官羅雪梅不接納陳振聰的理據,認為陳單單向法庭呈交一封信件,聲稱即將與第三者簽訂貸款協議,並非足夠理據,又指釘契不會阻礙陳向第三者取得貸款以支付訟費,因此拒絕陳的押後申請,將臨時釘契命令頒布為最終命令。案件編號:高院遺囑認證八——二○○七。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2-7-21 10:28:52

努力,努力,再努力!!!!!!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2-7-21 10:52:02

這個帖不錯!!
作者: Disy    時間: 2012-7-21 11:20:59

這個論壇常常都會有一些新鮮的玩意!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2-7-21 11:32:09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嘿嘿,回個帖表明我來過。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2-7-21 11:54:55

經過你的指點 我還是沒找到在哪 ~~~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7-21 12:24:54

@,@..是什麼意思呀?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2-7-21 14:51:05

拿把椅子看表演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2-7-23 04:40:47

一頭霧水…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7-29 19:58:24

這論壇不錯,我會跟我好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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