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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昔日盲婚啞嫁 大腳丫沒人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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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lpin
時間:
2012-7-10 08:23:19
標題:
昔日盲婚啞嫁 大腳丫沒人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所謂「門子要緊火要緊,養活閨女腳要緊,三寸金蓮裙下藏。」紮腳婆婆于國言表示,因這句「家訓」,自小雙腳被剝奪「解放權」,當年婦女若不紮腳,便不能嫁人。
另一紮腳婆婆葛明蘭婆婆亦慨歎女子腳大沒人要,昔日盲婚啞嫁,男性求親着重賢妻擁一雙小腳,多於花容月貌,若在洞房花燭夜被發現雙腳不夠嬌小,隨時被夫君嫌棄,甚至慘遭踩腳毒打,命運坎坷。
其實中國女性紮腳即纏足,又稱裹腳、纏小腳,據說最早始於南唐李煜在位時,李後主一名妃子別出心裁,用布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流傳到民間,紥腳之風才普及至一般百姓。
小腳為美 六歲纏足
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故女性五、六歲時被逼纏足,以五尺長二寸闊的布條,緊緊綁着女孩雙腳,將正在發育的腳掌扭折,使腳趾彎向腳底,腳看起來變得細小,而腳長以三寸為佳,故又稱為「三寸金蓮」。
然而數千年來,紮腳對億萬中國婦女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故在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成功後,當時就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翌年即宣告立法,正式廢除纏足惡習。 本報記者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7-10 10:37:25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7-10 10:37:30
非常感謝樓主,樓主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2-7-10 11:09:46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2-7-10 11:36:49
這帖沒看過,來看看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2-7-10 12:15:27
希望大家能幫忙多多分享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2-7-10 16:18:58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2-7-10 23:21:03
哈哈,這麼多的人都回了,我敢不回嗎?趕快回一個,很好的,我喜歡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2-7-11 04:47:48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7-11 08:32:20
我好想升級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7-11 14:12:16
回復一下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2-7-14 01:14:53
支持一下吧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2-7-15 01:32:14
呵呵,找個機會...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2-7-15 22:18:53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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