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昔日盲婚啞嫁 大腳丫沒人娶 [打印本頁]

作者: pallpin    時間: 2012-7-10 08:23:19     標題: 昔日盲婚啞嫁 大腳丫沒人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所謂「門子要緊火要緊,養活閨女腳要緊,三寸金蓮裙下藏。」紮腳婆婆于國言表示,因這句「家訓」,自小雙腳被剝奪「解放權」,當年婦女若不紮腳,便不能嫁人。
  另一紮腳婆婆葛明蘭婆婆亦慨歎女子腳大沒人要,昔日盲婚啞嫁,男性求親着重賢妻擁一雙小腳,多於花容月貌,若在洞房花燭夜被發現雙腳不夠嬌小,隨時被夫君嫌棄,甚至慘遭踩腳毒打,命運坎坷。
  其實中國女性紮腳即纏足,又稱裹腳、纏小腳,據說最早始於南唐李煜在位時,李後主一名妃子別出心裁,用布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流傳到民間,紥腳之風才普及至一般百姓。
  小腳為美 六歲纏足
  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故女性五、六歲時被逼纏足,以五尺長二寸闊的布條,緊緊綁着女孩雙腳,將正在發育的腳掌扭折,使腳趾彎向腳底,腳看起來變得細小,而腳長以三寸為佳,故又稱為「三寸金蓮」。
  然而數千年來,紮腳對億萬中國婦女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故在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成功後,當時就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翌年即宣告立法,正式廢除纏足惡習。 本報記者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7-10 10:37:25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2-7-10 10:37:30

非常感謝樓主,樓主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2-7-10 11:09:46

我來看看!謝謝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2-7-10 11:36:49

這帖沒看過,來看看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2-7-10 12:15:27

希望大家能幫忙多多分享
作者: 津村浩介    時間: 2012-7-10 16:18:58

發貼看看自己積分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2-7-10 23:21:03

哈哈,這麼多的人都回了,我敢不回嗎?趕快回一個,很好的,我喜歡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2-7-11 04:47:48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7-11 08:32:20

我好想升級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7-11 14:12:16

回復一下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2-7-14 01:14:53

支持一下吧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2-7-15 01:32:14

呵呵,找個機會...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2-7-15 22:18:53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say.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