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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滙豐告「佔領中環」侵業權 [打印本頁]

作者: 沫茶茶    時間: 2012-6-25 07:02:33     標題: 滙豐告「佔領中環」侵業權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佔領中環」行動在中環滙豐銀行總行進行了約七個月,可能面臨清場。滙豐銀行證實,上周五已經進行入稟,要求法院頒令讓銀行行使其對地下廣場的業權,消息指,總行地下廣場的業權一直為滙豐銀行擁有,根據政府與銀行的協議,廣場一般用作「公共流動通道」之用,可讓市民自由通過,但是如「佔領中環」等長期佔據活動,則已侵犯銀行業權。
  為響應美國群眾發起的「佔領全球」行動,「佔領中環」已經佔領 豐銀行總行地下廣場大約七個月,雖然參與者人數已經逐漸減少,但是仍有部分中堅分子堅拒離場,廣場現時仍擺放着不少帳篷、家具、單車、音響等等,部分時間行動成員亦會舉行一些興趣班及導賞團,希望讓更多市民了解行動意義。
  早於上月底,滙豐銀行已經派人與部分行動成員接觸,要求他們離開,滙豐又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表明願意協助有關人士搬走物資,不過當時的行動就曾引起一些政治疑雲,有佔領人士質疑,由於臨近「六四」及「七.一」等敏感日子,有關方面不想社運人士會有多一個聚腳點,以免難於控制,行動成員普遍沒有理會銀行要求,選擇繼續留守。
  要求頒令佔領人士離開
  直至上周五,滙豐銀行決定將事件訴諸法庭,要求法院頒令讓銀行行使其對地下廣場的業權,並要求佔領人士離開,據了解,銀行方面認為法律理據相當充分,首先地下廣場業權一向由滙豐擁有,在八三年重建時,政府與滙豐達成協議,廣場將用作「公共流動通道」,市民日常可以自由通過,今次入稟只為要求佔領人士離場,「公共流動通道」用途將不會改變。
  本報昨晚到過滙豐總行地下廣場,一些佔據人士指,並不知道滙豐銀行的法律行動,並指廣場屬於公共空間,所有市民也可自由享用,質疑銀行所講的理據,暫時未有計畫搬走;據了解,銀行初步估計一旦最終需要清場,整個行動或會歷時兩至三個月,不會於短期內發生,收回廣場用地後,銀行就會進行清潔及維修,並如以往一樣舉辦一些慈善活動。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6-25 10:17:26

先回覆一下,閃人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6-25 10:18:41

強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錯啊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6-25 10:40:49

就為賺分嘛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2-6-25 10:52:52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6-25 12:53:33

我起來了 哈哈 剛才迷了會
作者: {誼}    時間: 2012-6-25 17:28:26

給你打氣加油,謝謝分享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2-6-26 08:21:45

這是一篇不錯的帖子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6-26 13:26:58

先頂後看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7-1 12:33:23

支持一下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7-4 09:33:16

感覺好像在哪裡看過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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