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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告「佔領中環」侵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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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沫茶茶
時間:
2012-6-25 07:02:33
標題:
滙豐告「佔領中環」侵業權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佔領中環」行動在中環滙豐銀行總行進行了約七個月,可能面臨清場。滙豐銀行證實,上周五已經進行入稟,要求法院頒令讓銀行行使其對地下廣場的業權,消息指,總行地下廣場的業權一直為滙豐銀行擁有,根據政府與銀行的協議,廣場一般用作「公共流動通道」之用,可讓市民自由通過,但是如「佔領中環」等長期佔據活動,則已侵犯銀行業權。
為響應美國群眾發起的「佔領全球」行動,「佔領中環」已經佔領 豐銀行總行地下廣場大約七個月,雖然參與者人數已經逐漸減少,但是仍有部分中堅分子堅拒離場,廣場現時仍擺放着不少帳篷、家具、單車、音響等等,部分時間行動成員亦會舉行一些興趣班及導賞團,希望讓更多市民了解行動意義。
早於上月底,滙豐銀行已經派人與部分行動成員接觸,要求他們離開,滙豐又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表明願意協助有關人士搬走物資,不過當時的行動就曾引起一些政治疑雲,有佔領人士質疑,由於臨近「六四」及「七.一」等敏感日子,有關方面不想社運人士會有多一個聚腳點,以免難於控制,行動成員普遍沒有理會銀行要求,選擇繼續留守。
要求頒令佔領人士離開
直至上周五,滙豐銀行決定將事件訴諸法庭,要求法院頒令讓銀行行使其對地下廣場的業權,並要求佔領人士離開,據了解,銀行方面認為法律理據相當充分,首先地下廣場業權一向由滙豐擁有,在八三年重建時,政府與滙豐達成協議,廣場將用作「公共流動通道」,市民日常可以自由通過,今次入稟只為要求佔領人士離場,「公共流動通道」用途將不會改變。
本報昨晚到過滙豐總行地下廣場,一些佔據人士指,並不知道滙豐銀行的法律行動,並指廣場屬於公共空間,所有市民也可自由享用,質疑銀行所講的理據,暫時未有計畫搬走;據了解,銀行初步估計一旦最終需要清場,整個行動或會歷時兩至三個月,不會於短期內發生,收回廣場用地後,銀行就會進行清潔及維修,並如以往一樣舉辦一些慈善活動。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6-25 10:17:26
先回覆一下,閃人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6-25 10:18:41
強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錯啊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6-25 10:40:49
就為賺分嘛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2-6-25 10:52:52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6-25 12:53:33
我起來了 哈哈 剛才迷了會
作者:
{誼}
時間:
2012-6-25 17:28:26
給你打氣加油,謝謝分享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2-6-26 08:21:45
這是一篇不錯的帖子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6-26 13:26:58
先頂後看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7-1 12:33:23
支持一下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7-4 09:33:16
感覺好像在哪裡看過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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