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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能畫同心圓! 酒駕0.97竟改判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2-6-6 15:18:10     標題: 能畫同心圓! 酒駕0.97竟改判無罪

去年7月,臺北市一名女子第三度酒駕被逮,酒測值達到0.97,一審被判4個月,沒想到二審法官卻認為被告通過走直線30公尺、金雞獨立等生理測試,還不到危險駕駛的狀況,改判無罪。
被警方攔檢到酒駕,吹氣,酒測值沒過,去年7月臺北市就有一名女子,像這樣酒駕被抓,酒測值高達0.97,比取締標準0.25高出許多,依規定還要做3項生理測試,沒想到她竟然全部通過,原本一審被判4個月,二審法官卻因為她通過生理測試,認為嫌犯還不到危險駕駛的地步,判決無罪。
被攔檢酒駕,駕駛人除瞭要吹氣測試,駕駛人還要像這樣單腳站立30秒,腳不能放下來,再直線走10公尺,最後還要拿筆在同心圓裡面畫圓圈,還不能畫出同心圓範圍,問題是,這測驗什麼時候做?
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一般我們依規定,如果超過 0.55,每公升超過0.55毫克以上,我們就是警局施予這幾項檢測。」
通常攔檢點到轄區派出所或是分局,都要一段路程,嫌犯可能已經稍微清醒,要通過測驗並不是難事,加上酒精濃度0.7到1.4會失去平衡、有感覺障礙,1.2以上會昏睡、甚至失去意識。
當時陳姓女子酒測值高達0.97,幾乎快到昏睡的程度,卻被法官宣判無罪,就連嫌犯的妹妹也很不滿,認為應該給姐姐一個警惕,否則萬一又酒駕,甚至撞到人出瞭意外,誰能負責!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 ... 24745712039002.html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6-6 17:56:40

像蝴蝶一樣漂亮的帖子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2-6-6 18:17:51

你喜歡貼子還是發貼子的人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6-6 18:25:47

貌似我真的很笨????哎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2-6-6 18:35:15

要是能加精華就好了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2-6-6 18:45:59

加油站加油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2-6-6 18:46:43

天天到尼伊達報到,看帖篇篇回
作者: jerrygarry    時間: 2012-6-6 19:30:25

你加油吧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6-7 00:43:24

呵呵,支持一下哈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2-6-7 02:32:33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2-6-7 08:36:52

分享我的感謝,謝謝樓主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2-6-8 07:55:59

說嘛1~~~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嘛~~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2-6-8 07:59:26

今天無聊來逛逛
作者: {誼}    時間: 2012-6-10 04:17:29

不錯的東西  持續關注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2-6-11 08:12:58

頂一個先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2-6-12 04:04:29

@,@..是什麼意思呀?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2-6-12 14:28:07

觀看中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2-6-13 07:59:57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2-6-14 00:25:21

是樓主原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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