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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宿捨的恐怖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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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rnsing
時間:
2012-5-29 22:34:56
標題:
宿捨的恐怖傳聞
宿捨的恐怖傳聞前幾年小弟考上中部某大學
初為新鮮人 對很多事情充滿期待
九月初先去宿捨報到 去的前一天 室友已經先入住瞭
我們住的是在文華路上的那間 前面有間福客多 宿捨名為:臺x
由於此宿捨目前還在 就不明講瞭
一間兩人套房 雖小卻五臟具全
第一晚要睡覺 我跟室友分別躺在上下鋪 關瞭燈
室友:昨天你還沒搬進來 我其實一個人睡的有點恐怖
我:為什麼?
室友:三點多時我感覺衣櫃一直摳摳作響
我:真的假的?
室友:可是我一直處在半夢半醒間 我不能確定
我:可能做夢吧!
室友:可能吧~哈~對瞭明天有系壘招生你要去嗎?
我:ok阿~去看看也好
當晚都沒啥問題~隔天當然我們就去系壘招生囉
看到福x球場上的學長正在暑假尾端密集訓練
揮灑著汗水 多希望一年後我也是這樣
學長在空檔走過來:你們幾號阿?座號?
我:20
室友:3號
學長:你們直屬學長都有打系壘也
隨後學長對球場中大喊:海牛 大雄 你們的新學弟也
之後我們的學長 理所當然的先過來跟我們寒暄
我學長海牛隨口問到:對瞭你住哪?
我:臺x
學長:哪一間?
我:某棟314
說完隻見兩個學長臉色凝重
室友:怎麼瞭?
大雄:你們那間多年前上過社會版
我們便要求學長說出來給我們聽 學長強調是傳聞
--------------------------------------------------------前幾年的一個學期尾聲
小芬跟佩娟是那間的室友 就讀大3兩人感情非常要好
但是小芬傢境比較不好 所以大一就開始打工
那個學期的學期末 6月24日10點佩娟考完最後一科期末考
回到宿捨準備收拾行李回臺北過暑假
但佩娟回宿捨沒看到小芬
於是打瞭通電話:唯~小芬你要回臺北嗎?
小芬的聲音感覺瞭無生氣:我~還要打工~你先回臺北吧!
佩娟被小芬不正常的聲音嚇到瞭~想說小芬打工也太累瞭吧
連說話都沒有力氣
收拾完佩娟要走時看瞭看環境 阿~小芬的筆電怎麼擺桌上!
佩娟:這小芬也真是的 東西也不收好
因為宿捨不時有小偷 小芬跟佩娟都習慣把貴重物品鎖衣櫃
於是佩娟約11:30臨走前
又打電話給小芬:您撥的電話 正轉接到語音信箱
佩娟覺得奇怪 將小芬筆電闔上
這時候筆電內部竟傳來喀 喀 喀 好像有人在敲鍵盤
佩娟愣瞭一下
因為小芬衣櫥鎖住 他就將筆店藏在小芬棉被下
離開時再打一通給小芬:您撥的電話 正轉接到語音信箱
還是沒接 佩娟傳瞭一封簡訊:將妳的筆電放綿被下以免被偷 你也真是的 都不開機
佩娟上瞭自強號往臺北的列車 手機突然逼逼作響
是小芬回的簡訊:我好悶 衣櫃鑰匙掉在抽水馬桶裡 幫我
佩娟回:我已經離開房間囉~應該不會被偷 綿被下很隱密~
之後就斷瞭聯絡
佩娟到瞭臺北 當晚接到小芬媽媽電話:佩娟阿~有看到我傢小芬嗎?
她都沒開機 說今天要回傢也沒回來也~
佩娟:我打他也沒開 不過我中午打給他 他說要打工
芬媽:怎麼可能 他說做到昨天阿 今天要回來過暑假
佩娟:這我就不知阿~我走時他東西都還在阿!
當晚小芬的爸爸媽媽到宿捨找小芬 跟警衛表明來意拿瞭備分鑰匙
進瞭房 隻見佩娟位置空空如也 小芬的位置東西都還在
芬爸尿急去廁所小解卻看到馬桶裡有一把鑰匙
芬爸拿起來想說不知誰掉的 洗一洗放桌上
等瞭兩小時 小芬也都沒回來 芬爸想說乾脆先把小芬的東西幫忙載回傢
可是衣櫃鎖住瞭!!!
芬爸打給瞭佩娟:你知道小芬的鑰匙放哪嗎?
佩娟想起簡訊:他好像說掉在馬桶
芬爸想到剛撿到的鑰匙 開瞭衣櫃
芬爸芬媽兩個人看到這一幕 雙雙攤軟在地
小芬在衣櫃中一動也不動牛仔褲被褪到及膝處
上半身胸罩也零亂 臉色慘白 眼睛瞪大
芬爸媽不敢置信 崩潰瞭
暫時堅強的芬爸報警
最後警方研判是他殺 被衣架勒死 應該是遭性侵不成歹徒一時緊張作的案
這一晚 小芬傢人都不得好眠 都為失去小芬而難過
而在臺北的佩娟在夜裡
佩娟起來上廁所 竟發現筆電開著
佩娟心想:我回傢到現在有開過電腦嗎?
索性上個msn 反正睡飽瞭
一登入有兩個離線訊息視窗
第一個是男朋友阿慶:你在幹麻阿?我好想你 都不打電話給我
一看到當然佩娟到陽臺情話綿綿
但卻發現阿慶的語氣中有刻意鎮定的感覺 非常不自然
講到一半有插撥~是小芬傢傳來的惡耗
佩娟嚇傻瞭 馬上掛掉與阿慶的電話
鞋子一穿 開車下小芬傢
佩娟:伯父 怎麼回事?
芬爸:小芬被性侵未遂 然後被殺死瞭警方有採到10多枚指紋不知道是誰的
由於警方研判熟人所為 包括你跟近1星期到過你們房間的人都必須做筆錄
並接受調查
筆錄間佩娟說出近一星期內隻有男友阿慶到過宿捨 警方再傳阿慶 阿慶接受調查後
警方竟發現10多枚指紋都是阿慶的
阿慶終於坦承犯案
那天找佩娟不在剛好撞見小芬 獸慾強過理智但小芬頑強抵抗
最後失手殺瞭小芬並鎖在衣櫃 將鑰匙丟到馬桶衝掉 阿慶伏法瞭
佩娟知道後不能接受還是得接受 不斷跟小芬傢人道歉
小芬傢人並不怪他 因為並不是他的錯
芬爸:如果你那天早點宿捨就不會發生慘劇瞭 命案9:30發生 你剛好考到10點
也怪不得你
回臺北的路上 佩娟突然想到芬爸說的 不對阿 快中午要走時還跟小芬通過一次電話
而且在火車上也有收到小芬簡訊阿!!
佩娟打給芬爸:伯父 確定是9點多發生的嗎?
芬爸:嗯~經法醫驗定是9:30正負30分鐘內 且那個天殺的阿慶也承認瞭!
佩娟想說可能是小芬要給他一些訊息吧!!
回到臺北傢中已經是2.3天後瞭
疲憊的佩娟看到那天急忙出門忘記關的電腦
準備要關掉 看到螢幕上還有一個離線訊息
是小芬傳的:你男朋友背叛瞭你 也傷害瞭我
msn視窗右下角:(上次訊息留言時間:200x年6月24日 11:31:06 am)
佩娟關掉電腦 默默躺上床
此後帶著至深的歉意過著生活~
----------------------------------------------------------------故事結束
之後這間宿捨都會不時在現實或睡夢抑或是半夢半醒間聽到一個女的有氣無力的說:
救我~我好悶~~~~~~~~~~~~~~~~~~~
我跟室友聽學長這樣說
都不敢住瞭
想去宿委會提議換間但想說很難
沒想到申請後 竟然意外爽快的讓我們換
可能真的屢見不鮮
我跟室友後來到同棟316 經過314都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2-5-29 23:13:01
暈死也不多加點分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2-5-29 23:19:24
3q for 分享
作者:
hopakngai
時間:
2012-5-29 23:34:06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oh~my~gag
時間:
2012-5-29 23:46:57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kensiu123
時間:
2012-5-30 00:14:29
要是能在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2-5-30 00:26:13
這帖沒看過,來看看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2-5-30 00:26:13
估計你是沒見識過~` 呵呵
作者:
gaiful
時間:
2012-5-30 00:42:21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5-30 00:42:21
讀10年書,不然看樓主一篇帖子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2-5-30 00:43:12
沒人理我。。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5-30 01:40:09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2-5-30 01:40:39
能找到這個站真好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2-5-30 01:41:15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5-30 01:41:15
佩服佩服啊.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2-5-30 01:56:05
感謝樓主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2-5-30 01:56:05
一個子 沒看懂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2-5-30 01:56:47
不錯啊,沒看過這麼好看的
作者:
nh88
時間:
2012-5-30 02:02:18
頂一個先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2-5-30 02:02:18
要是能加精華就好了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5-30 02:03:39
熱情分享好文章,看了都要來回覆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2-5-30 03:32:16
家財萬貫還得回很多貼哦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2-5-30 04:04:23
就為賺分嘛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2-5-30 04:15:44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2-5-30 04:59:09
似曾相識的感覺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2-5-30 04:59:09
看帖累了,回覆一下吧!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2-5-30 05:46:44
好人一個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2-5-30 05:46:44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2-5-30 05:51:04
是樓主原創嗎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5-30 05:55:18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tomato_alex
時間:
2012-5-30 06:13:01
這是一個好論壇,應該要多多來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2-5-30 06:55:57
暈死也不多加點分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2-5-30 07:12:44
好貼壞貼,一眼就看出去
作者:
{誼}
時間:
2012-5-30 07:12:44
要是文章和圖片能多一點,就好了
作者:
Essi
時間:
2012-5-30 07:25:58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LMFAO
時間:
2012-5-30 07:25:58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世界沒日
時間:
2012-5-30 08:48:57
應該加分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2-5-30 08:48:57
偶啥時才能熬出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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